诉讼当事人享有哪些主要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7-11-23 10:06:00 打印 字号: | |

(一)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行政诉讼案件除外),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
(二)可以查阅、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三)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四)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五)可以自行和解,请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者勘验。
(六)认为法庭笔录有误,申请补正的权利。
(七)有权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责任编辑: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