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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159万元 建阳法院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1-07-22 16:24:30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今年4月以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58件,执行到位金额159.21万元。


柔性调解,让执行更有温度


潘某某因其三个儿子未尽赡养义务而诉至法院,要求三个儿子支付赡养费,经法院判决:三个儿子每人每月定期向潘某某支付生活费300元,各自承担潘某某的医疗费用12.5%。

今年2月,潘某某因其子邱某一、邱某二未支付赡养费,遂向建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对邱某一、邱某二的账户进行查控,未能查询到二人账户中有存款。考虑该案当事人是血亲,且每人每月支付的赡养费用并不高,或许有调解的可能。

说干就干的执行法官一方面联系村干部了解当事人的家庭背景、经济状况以及矛盾源头,还在村干部协助下向当事人的亲戚朋友了解母子离心的前因后果。另一方面多次上门单独找当事人“唠家常”,希望通过聊天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把心中的不痛快发泄出来,把“大道理”藏在倾听后的简单回应中,让调解充满柔性。

经过多番交流,邱某一、邱某二态度终有所缓和,同意支付赡养费,但对母亲的医疗费提出异议。于是,执行法官又带着被执行人到医院核实其母亲的用药和治疗情况,打印医疗报告,并到其母居住的养老院走访。

最终二人在事实面前认识到自身顾虑的狭隘,主动支付了全部的赡养费和医疗费,案件圆满执结。


失信惩戒,让执行更有力度


       


在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中,法院判决李某与王某离婚,李某返还王某18000元,李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王某遂向建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李某拒不归还涉案款项,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由于李某常年在外经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他,在乘坐高铁、居住酒店等方面遇到诸多不便,今年6月的一天,李某主动打来电话请求履行18000元。

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弹性发款,让执行更有深度


在被执行人杨某拖欠30余名工人工资款一案中,经执行法官多方调解,被执行人杨某主动履行了义务。

但该案的30余名申请执行人系建筑工人,白天均需上班,无法请假,且涉案人数较多,无法协调统一的时间办理签字领款手续,考虑到这些,执行法官主动和30余名申请执行人沟通,在下班时间统一为他们办理领款手续。

司法救助,让执行更有尺度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阮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九级伤残,也丧失了劳动能力,但其家中有四位年迈且健康状况不佳的老人需要赡养,女儿尚在读高中,一家人的生活仅靠其妻子微薄的收入维持,一时间陷入困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件赔偿款也迟迟未能执行到位。法院了解情况后,认为阮某某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第一时间打电话向阮某某解释申请司法救助的程序,积极为其争取了司法救助金50000元。

今年以来,建阳法院已经发放司法救助金19.5万元。

下一步,建阳法院将继续畅通涉民生案件执行的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切实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打通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公里”,让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建阳法院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