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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〡 交通肇事想耍赖,法官倾力促调解
  发布时间:2021-09-08 10:07: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建阳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拒绝赔偿的纠纷。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周某驾驶小轿车,从建阳城区往将口镇方向行驶,途经芦上村路段,因未右侧行驶,与反方向驶来的小轿车碰撞,造成对方车内的吴某、郑某、邱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及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周某弃车逃离现场,三名伤者被路人紧急送往医院治疗,交警部门在查找车主过程中,也将相关信息通报建阳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交警部门、交通巡回法庭立即启动“道交一体化平台”,协调保险公司提前介入,积极开展事故善后处理事宜。

交警部门在现场监控、路人指认以及其他证据的帮助下,确认周某为肇事司机。周某在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专职调解员的劝说下,支付了三名伤者的大部分医疗费后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医疗费。

同年12月,建阳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再次约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周某以人在外地为由未出现。郑某因伤情不重,在交通强制赔偿险赔偿范围内,吴某、邱某的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扣除交通强制赔偿险及周某前期垫付的费用外,二人有近20余万元的赔偿款未获得。

之后的一段时间,周某都以没在本地为由,拒绝履行赔偿款,矛盾一时无法化解,陷入僵局。

为能让吴某、邱某及时获得赔偿款,减轻生活负担,调解员多次翻阅案件材料。由于该案事实清晰、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参考过往的理赔情况,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协商处理,各自让步,些许能达成和解。

为此,调解员立即联系涉案保险公司,邀请该公司理赔业务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把当事人双方组织到一起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从“法、理、情”出发,充分考虑双方的难处,引导他们都能站在对方立场进行重新计算赔偿金额,逐步缩小双方在赔偿金额上的差距。

通过几次耐心释法析理,坦诚沟通疏导,终于解开双方心结,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吴某、邱某各放弃3万余元赔偿款,周某分期支付,保证赔偿款按期履行到位。目前,周某已支付第一笔赔偿款,并表示会尽快筹款,争取缩短周期全部付清,这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往往牵扯到当事人生命财产等切身利益,建阳区法院坚持能调尽调,努力实现以群众看得见、感受到的方式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既感受到法律的硬度,也身受法律的温度。



 

 
责任编辑:建阳法院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