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线下开庭和线下诉讼服务的通告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自2022年5月5日起,开放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有序恢复线下开庭和线下诉讼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仍然建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方式进行网上立案申请,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也可以就近选择当地法院申请跨域立案。为避免因材料不齐等造成“来回跑”“多次跑”,可事先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立案服务窗口电话咨询办理事项流程及所需材料。
申诉信访的当事人及群众,建议优先选择网上方式,可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或者邮寄材料等非接触方式提交。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福建移动微法院)
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邮寄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47号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诉讼服务窗口咨询电话:
院机关民商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立案:0599-8292819
执行案件立案:0599-8298202
诉讼缴费退费:0599-8292820
麻沙法庭立案:0599-5551107
水吉法庭立案:0599-5773408
二、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场所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来访人,应提前阅知南平市建阳区疫情防控公告、通知等内容,合理安排行程;自觉遵守我区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主动出示福建“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进行信息登记查验、体温检测;自觉耐心排队等候,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未通过健康状况核验的,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低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或与各地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入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其中外省来潭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诉讼服务中心各办理窗口同一时间仅限1人办理业务,相关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如遇聚集或滞留人数较多时,将视情况实行人流管控,请予以配合。
四、对不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扰乱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拒不改正的,或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及与疑似、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温馨提示:采用邮寄立案的,请务必在邮件中留下明确联系地址和手机号码,以便工作人员审查后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特此通告。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