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章某曾为夫妻关系,双方共同购买了坐落于建阳区童游街道房产1套。

双方离婚后,刘某申请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法院审理后判决上述房产归章某所有,章某支付房屋折价款给刘某,剩余按揭贷款由章某负责偿还。案件生效后,章某未履行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因被执行人章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启动上述房产拍卖,该房产以51.91万元的价格成交。

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一直拒绝搬出房屋,承办法官多次上门敦促章某主动腾房,向其释明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但章某仍拒不迁出房屋。


6月24日
建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腾空措施。上午8:50,19名干警、4辆警车奔赴被执行财产所在地。



由于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腾空工作,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在统一指挥下,相关人员对涉案房产进行强制开锁,对房屋内的物品逐一清点、登记、搬运至预先为被执行人租赁好的房屋进行存放,同时邀请了社区工作人员现场见证,3个多小时的腾房行动平稳有序进行,法院干警将腾空完毕的房产现场交付给买受人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