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阳法院诉讼服务大厅
来了一位临近预产期的孕妇伍某
起诉要求借款人萧某偿还本金45000元及利息
案件回顾
二人系同事关系,萧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伍某借款45000元,约定利息每月150元,借款期限6个月。伍某于去年6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萧某转款45000元。到期后,经多次催讨,萧某均未还款,故诉至法院。
伍某提供线索反映,萧某另有案件在建阳法院执行阶段,目前已在处置财产,伍某希望自己在生产前法院能帮助案件调解并获得财产分配。
收案后,为减少孕妇来回奔波及届时能安心生产,立案庭法官立即为其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并邀请调解员协助,优先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联系到萧某
萧某表示,对伍某的借款,有心偿还,但无力解决,案件想在伍某生产前解决似乎变成了不可能…
法官和调解员不想就此放弃,又多次联系萧某,从两人系同事关系这方面入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多次劝说下,萧某同意调解,对借款事实无异议,愿意配合伍某让其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法院已扣留提取萧某工资收入,伍某将可在法院分配萧某执行款时参与分配,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下一步,建阳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四端四网”体系建设,坚持调解前置原则,对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纠纷,找准多元化解纠纷的切入点,健全“法院+”联合调解模式,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诉源治理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