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某竹制品厂经营者
给建阳法院执行干警发来消息
案情回顾
近年来,建阳区黄坑镇立足竹木资源丰富优势,做优竹产业,走出一条绿色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明明竹制品厂与齐齐竹制品厂均系黄坑镇竹制品加工与销售的个体工商户,2017年至2021年间,明明竹制品厂承揽齐齐竹制品厂生产的竹筷上漆业务,约定收取加工费,平时预付费用,一年结算一次。
2017年至2019年,双方虽未签订加工合同,但多年来的合作共赢,已形成了双方之间的交易习惯,直至2020年,双方就是否欠付加工费用及费用具体数额产生争议。
后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
齐齐竹制品厂应向明明竹制品厂支付加工费72874元、审计费18000元。
案件生效后
齐齐竹制品厂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明明竹制品厂向建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收案后
执源治理团队立即对齐齐竹制品厂进行保全查控,发现该厂经营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具有良好的履行能力,法官认为,不论是从案件标的而言,还是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预判,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向该经营者阐明强制执行的利害关系,促成执前化解的可能性比较大,于是:
一方面,团队法官向齐齐竹制品厂发送《执前督促通知书》,督促其应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对方尝试和解;
另一方面,对齐齐竹制品厂不主动履行义务的信用惩戒措施、妨害执行责任予以再次告知。迫于法院冻结措施给自己带来的不便,齐齐竹制品厂收到《执前督促通知书》后,及时与团队法官联系,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
执前和解
在征求双方执前和解的意愿后,执源治理团队组织两方坐下,齐齐竹制品厂表示企业生产资金需要周转,一时间无法全款支付判决书确定的金额,希望当日支付50%,剩余款项50%在未来的三个月内全部付清。
同为竹制品厂的明明竹制品厂充分理解齐齐竹制品厂目前的困难,也表示同意给予其三个月的宽限期。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一起涉竹制品产业的案件成功化解于执前。
下一步
建阳法院将继续推进“优服务看执行”活动,积极关注辖区竹制品产业发展,因需释法、因案施策,以能动司法保障辖区竹制品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