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深刻把握我国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建阳区法院结合今年中国环境日主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开展主题活动。
6月2日,建阳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组成宣讲队,走进建阳区经济开发区,为入驻企业带来一场环保主题公开课。
针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建阳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法官刘家慈以“《民法典》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为题,结合企业实际,运用典型案例讲解环保违法的刑事、民事、公益赔偿责任等知识。
走进群众 撒播护“绿”法治种子
6月4日,建阳区生态环境局联合法院、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多个部门在建阳区潭山公园开展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宣传暨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
活动现场,建阳法院干警支起了“普法小摊”。他们用宣传材料加上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的内涵、结合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释明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倡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环境资源,共建生态文明家园。
建阳法院将持续推进以“司法+生态”的方式落实生态司法保护,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打击与修复并举,全面推进生态修复性司法实践,扎实推进文化和自然生态司法保护工作,为全方位推动建阳“好风景”走向“好经济”、迈向“好生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