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陈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租住数月到期后
陈某前来收房子时,发现屋内物品有损坏
扣留了租房押金2000元
张某要求陈某退还押金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标的不大,但双方矛盾较大
陈某接到法院传票后,情绪异常激动
表示扣留押金的原因
是张某租赁其房屋期间电费未结清
而且租赁期间租客还养着宠物
对房屋中的沙发、窗帘有一定程度的损坏
所以用押金抵偿
调解过程
为了第一时间了解基本情况,厘清案件事实,法官再次询问张某,是否有上述的情形。可张某回答,根本不是这样,电费已经结算过了,甚至超过应付的数额,是有最后一个月没有交,因为之前多收的电费可以抵最后一个月的电费。虽有养宠物,但沙发就是有一两条划痕,不影响使用和美观,就算要补偿一些钱也不可能有2000元。
案件逐渐清晰明了,双方的争议在于陈某认为自己有损失,张某认可但不认为损失有2000元这么多。事情好解决,但心结却难解,本就是房东与租户常有的矛盾,相互堵着一口气,遇到问题,谁也不肯轻易让步。
为此,法官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采取分开调解的方式,跟陈某从法律角度解释扣押金的不合理之处,同时也跟张某说明养宠物确实给出租方的物品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坏。
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和释法析理下,双方达成一致:陈某同意返还1500元的押金,剩下的500元当作补偿张某的损失。陈某当场支付给张某1500元,纠纷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案结事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找准矛盾的症结
解开群众的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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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真正的案结事了
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也就是这样从一件一件案件中攒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