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认为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且又是同村村民,相识多年,如能促成双方和解,更有利于村民团结和谐,但双方对返还金额产生较大分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化解此纠纷,承办法官庭后多次分别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就原被告双方不同的心理疑虑一一进行耐心解答,并引导双方从情理角度换位思考,虽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今后也无法相伴一生,但也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应好聚好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自愿返还张某部分彩礼。
“彩礼纠纷类案件涉及的不仅仅是法律规定,更涉及男女双方感情及其各自家庭的数年努力。我们更提倡结合情理、地方习俗,寻求最佳的纠纷解决方案让双方在纠纷中体面退场。”承办法官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