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建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郑琪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郑琪,进入建阳法院以来,一直在刑事审判庭工作。脚踏实地、认真负责、严谨规范练就了她一丝不苟、敦本务实的工作作风,多次被评为院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2020年12月被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先进个人”,2021年10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近五年来,郑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10件,每起案件均严格把握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至今参与办理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提起再审,无一矛盾激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以及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过程中,她多次深入查找、发现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漏洞,共发出司法建议5份,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在业务上精益求精的同时,她还利用闲暇时间撰写案例、宣传,相关稿件数次被中国法院网、福建日报、闽北日报等媒体刊发,其撰写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还入选省法院养老诈骗案件典型案例。2021年4月,因庭长突发疾病,郑琪主动担当作为,带领刑庭同事们较好地完成全年结案任务,全庭干警表现良好,无一干警违纪违法。
在她看来,荣誉是一份鼓励,也是一份鞭策,更是新的开始!只有在本职岗位上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以实际行动书写一名人民法官的时代价值,才对得起身上的法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