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建阳经典讲述建阳故事,用鲜活案例传递法治声音。5月1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一级巡视员许寿辉受邀到建阳法院,以《让沉寂在历史长河中的潭阳法律文化“活”起来--以朱子理学中的法律思想与宋慈精神的传承为视觉》为题为建阳区政法干部作专题法治讲座。此次讲座由建阳法院承办,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建阳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等政法单位领导、干警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
许寿辉
福建省首届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和全省法院首届审判专门人才,主审的多起案件被央视及中国法学会等评为当年度“推进中国法治进程十大影响性案例”,撰写的法律文书入选“中国法院首届百篇优秀文书”;是省教育工委(教育厅)聘请的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客座教授,多所法学院校聘请的法学实践课外导师,多次到国家法官学院、省(市)委党校、各法学院及有关单位作专题讲座;是中国法学会和《炎黄春秋》研究会会员,多篇论文在《人民司法》等国家级法学期刊发表,曾连续十三次在全省、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有近百篇散文、杂文刊发于《人民日报》等媒体,出版有《法海拾贝》一书。
许寿辉是我们建阳的优秀乡贤,在长期审判实践的同时致力于研究和传播朱子理学中的法律思想和宋慈精神。
许寿辉以“衣冠南渡”“程门立雪”“吾道南矣”“南闽阙里”四个成语为脉络,带着听众走进耕读传家的大潭古邑时代,熏熏古风,学院林立,感受朱子文化,探索朱子理学智慧及其中蕴含的法治元素。“临民以宽,待士以礼,驭吏以严”“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从法治层面考量,实质就是四个现代法治原则的前世今生,即于民“法不禁止便自由”、于官“法不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制度和法律的视觉为后世启发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社会治理的方法。
接着以生于斯、长于斯的宋慈契入,从“建阳与《洗冤集录》有什么关系?”“《洗冤集录》告诉我们什么?”“关于宋慈精神的传承!”等三个方面展开,以其承办的大案要案和詹红荔精神的弘扬为实例,启发政法干部要做好宋慈“多方体会,参会归一”“避嫌戒忌,切勿扰民”“洗冤泽物,启迪教化〞等司法精神的现代传承。
“许老师的讲座史料丰富、释古通今、讲解通透,尤其对朱子理学中的法律思想、宋慈精神的解读娓娓道来,他说办案办的不只是别人的人生,也是自己的人生,这些对我们政法工作和政法人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建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少军表示,要把传承好、发展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法治任务,把这些宝贵的财富深深铭记,在工作和生活中践行,用思维去创造,用眼界去洞察,用担当去行动,用情怀去热爱,为人生增添更多的精彩!